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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陈丹丹)近日,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游客在景区摔伤引发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案件作出判决,认定某旅游开发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需承担70%责任,赔偿游客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。
2022年7月19日,63岁的李某与家人在某景区游览时,意外摔倒受伤。经医院诊断,李某的伤情为胸椎骨折T12、胸椎棘突骨折T11、重度骨质疏松。李某住院治疗15天,产生医疗费等多项费用。李某认为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诉至法院索赔27万余元。
李某主张,事发前其身体健康,案发时景区内地面湿滑,且事故发生地附近有多条小溪,游客均需越水而行,周围无任何警示标志及防滑防护设施。
旅游开发公司称,已在购票页面、景区入口、道路沿线等设置多处安全警示,并在案发后对李某开展救援和送医救治等工作,已尽到安全警示和保障义务,不存在过错,不应承担法律责任。此外,李某患有重度骨质疏松,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,自身存在过错。
法院经审理及现场勘查查明,景区内部分道路为自然山路,溪水流经区域的石头表面湿滑且无防护设施。景区虽设有警示标牌,在明知或应知李某为老年人且无年轻人陪同时,应负有更高的保障义务,但其并未能举证证明在接待李某等年满60岁以上的游客后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过核实,亦未及时劝阻,未提供安全保障措施,没有注意防范危险的发生。故旅游开发公司应对李某因摔倒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同时,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明知自身患有骨质疏松仍参与具有一定危险的山区游览活动,且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,自身亦需承担部分责任。
最终,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,判定旅游公司承担70%责任,赔偿李某医疗费等共计16万余元;判定李某自行承担30%责任。 【编辑:刘阳禾】

10月5日,江西省水文监测中心继续发布枯水红色预警:7月以来,全省持续干旱少雨,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少6成,五河入湖水量偏少近6成。当前鄱阳湖星子站水位6.83米,低于历史最低水位0.28米。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鄱阳湖水位出现小幅上涨后继续缓退。《我们心跳经历高清未删减》 江西省水利学会、江西省水利科学院联合编写的文章《给“江南粮仓”解渴,江西有实招》则指出,鄱阳湖的枯水情势绝非今年仅有。实际上,进入21世纪以来,长江、鄱阳湖的江湖关系发生变化,鄱阳湖出现呈趋势性和常态化的枯水情势,表现出枯水位降低、枯水期提前、枯水历时延长等情况,已对鄱阳湖区生态、农田灌溉、生产生活、湖区航运等产生影响。